今年4月,消費者肖先生在維克市場某瓷磚店購買了價值6000元的瓷磚,用于自家樓房廁所的裝修。裝修完4個月后卻發現廁所墻壁上很多瓷磚出現了明顯的裂紋,嚴重影響美觀。肖先生多次找陶瓷店要求換貨并負責重新鋪設瓷磚的費用,遭到商家拒絕。9月30日,肖先生向高新區工商分局進行投訴。
接到投訴后,高新區工商分局執法人員立即聯系該瓷磚店老板,約定于10月8日一起到肖先生家進行查看,確認瓷磚存在質量問題。后經調解,陶瓷店老板最終同意一次性賠償肖先生經濟損失5000元
法條解釋
在本案中,瓷磚出現裂紋,屬于產品質量問題范疇。消費者可根據新《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四條明確規定:“經營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消費者可以依照國家規定、當事人約定退貨,或者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等義務。”和《產品質量法》第四十條規定:“售出的產品不符合以產品說明、實物樣品等方式表明的質量狀況的,銷售者應當負責修理、更換、退貨;對消費者造成損失的,銷售者應當予以賠償。”依法維護自身權益。
工商執法人員提醒:瓷磚衛浴產品作為家裝中的一個重要環節,在家裝預算中也占著相對重要的位置,在日常生活中,因瓷磚質量問題引起的消費糾紛也往往較多。消費者在維權過程中,可能遭遇商家推諉免責之辭。因此建議消費者在挑選購買的時候多借助一些手段予以辨別,一是可以通過觀看和觸摸判斷瓷磚表面的光澤度和平整度,二是可以借助硬物刮刮看,如有痕跡,說明瓷磚釉面差,三是可以用手指敲打瓷磚,聲音清脆說明瓷磚密度和硬度高,四是可以要求商家出具相關的產品合格證明進行核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