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圖為位于河西的南京金融城一期項目昨天全部落成。
昨天,國務院對于南京市城市總體規劃作出批復,原則同意《南京市城市總體規劃(2011—2020年)》。根據批復,南京的城市定位是:江蘇省省會,東部地區重要的中心城市,國家歷史文化名城,全國重要的科研教育基地和綜合交通樞紐。批復要求逐步把南京建設成為經濟繁榮、和諧宜居、生態良好、富有活力、特色鮮明的現代化城市。
國務院在批復中對南京未來城市發展提出七項要求,分別是:重視城鄉區域統籌發展、合理控制城市規模、做好南京江北新區規劃建設、完善城市基礎設施體系、建設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城市、創造優良的人居環境以及重視歷史文化和風貌特色保護。
批復要求南京在《總體規劃》確定的6582平方公里城市規劃區范圍內,實行城鄉統一規劃管理。“合理控制城市規模”這一條中提出,到2020年,中心城區常住人口控制在670萬人以內,城市建設用地控制在652平方公里以內。批復指出,要做好南京江北新區規劃建設,積極參與長江經濟帶和“一帶一路”建設,更加注重自主創新,加快構建現代產業體系,推進新型城鎮化建設,完善現代化基礎設施,加強生態文明建設,擴大對外開放合作,與上海浦東新區、浙江舟山群島新區、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等聯動發展。批復要求完善城市基礎設施體系,要按照綠色循環低碳的理念規劃建設城市基礎設施。進一步完善公路、水運、鐵路、機場等交通基礎設施,疏解區域過境交通,加強城市內外交通銜接。
批復指出,建設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城市要按照促進生產空間集約高效、生活空間宜居適度、生態空間山清水秀的總體要求,形成合理的城市空間結構,促進經濟建設、城鄉建設和環境建設同步發展。要積極推行低影響開發模式,推進海綿城市建設。要加強對鐘山等風景名勝區、自然保護區以及濕地、水源地等特殊生態功能區的保護。在創造優良的人居環境方面,批復要求堅持以人為本,統籌安排關系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教育、醫療、市政等公共服務設施的規劃布局和建設。在重視歷史文化和風貌特色保護方面,要統籌協調發展與保護的關系,按照整體保護的原則,切實保護好城市傳統風貌和格局。要整體保護歷代都城格局及其所依附的山水環境,重點保護好城南、明故宮、鼓樓—清涼山歷史城區,頤和路、梅園新村等歷史文化街區。
批復要求南京各單位嚴格實施《總體規劃》,城市規劃區內的一切建設活動都必須符合《總體規劃》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