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關于“支持企業技術中心建設”的有關部署,國家發改委于5月30日制發關于2019年國家企業技術中心認定和評價工作有關事項通知。
2019年認定工作
(一)請各地發展改革委會同同級科技、財政、海關、稅務等部門(或省級政府規定的國家企業技術中心申報、管理部門會同同級發展改革、科技、財政、海關、稅務等部門),參照《管理辦法》,做好2019年國家企業技術中心推薦工作,具體程序包括:
1.按照《工作指南》要求,組織申請企業編寫國家企業技術中心申請材料,并對其真實性進行審核;
2.依據《戰略性新興產業重點產品和服務指導目錄》(國家發展改革委公告2017年第1號)明確的范圍,對申請企業主營業務是否符合認定領域進行審核(原則上企業技術中心研發的主要產品和服務應屬指導目錄范圍);
3.按照國家企業技術中心評價方法,對申請企業技術中心進行初評;
4.采取公平公正公開的適當形式,擇優推薦符合領域要求、基本條件符合《管理辦法》規定、初評得分高于70分(包含70分)的企業技術中心。
(二)每個省、區、市推薦企業技術中心不超過4家。
符合下列3類條件之一的省、區、市,可增加2個推薦名額:
1.全面創新改革試驗區域;
2.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發展工作真抓實干成效明顯地方;
3.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工作真抓實干成效明顯地方。
原則上,增加名額需用于激勵全面創新改革試驗區域和真抓實干成效明顯地方(具體到市、區)。
(三)請各地發展改革委會同同級科技、財政、海關、稅務等部門(或省級政府規定的國家企業技術中心申報、管理部門會同同級發展改革、科技、財政、海關、稅務等部門)行文,將推薦企業的申請材料及評審情況報送我委,同時將推薦企業名單抄報科技部、財政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
(四)請于2019年7月30日前將推薦企業的申請材料紙質文件(一式二份)報送國家發展改革委,電子文件報送方式另行通知。
申請企業主營業務認定領域:
新一代信息技術產業、高端裝備制造產業、新材料產業、生物產業、新能源汽車產業、新能源產業、節能環保產業、數字創意產業、相關服務業。
其中涉及建陶行業的有:

符合激勵條件的省、區、市名單中與廣東省相關的有:
(相關信息來源: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美家網摘編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