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邊停車可免首小時停車費;實施機動車限行措施時享受便利……今年,南京將繼續推廣新能源汽車。近日,南京市政府公布《2016年南京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方案》,今年全市將推廣應用各類新能源汽車2502輛,特別是鼓勵市民購買新能源汽車。
公安、城管新增執法車應選新能源
根據計劃,今年全市將推廣應用各類新能源汽車2502輛,推廣應用新能源乘用車1502輛,其中私人用車(含企業用車)502輛、租賃車1000輛。同時,推廣應用新能源城市公交車500輛。還將推廣應用專用車500輛,其中物流車(含郵政車)400輛,環衛用車100輛。
值得一提的是,《方案》不僅要求政府機關帶頭使用新能源汽車,還明確公安、城管、環保、交通等單位更新或新增執勤執法車應選擇新能源汽車,因特殊需求須購買傳統燃料汽車的,必須提出申請經審批同意后方可購買。
限購、限行、停車方面享便利優惠
根據國家相關指導意見,自2014年9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對純電動汽車、插電式(含增程式)混合動力汽車和燃料電池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對此,南京明確,在國家、省相關政策出臺后,要進一步落實汽車消費稅相關政策。同時,新能源乘用車生產企業應提供不低于10年或15萬公里的質保期限。
市民使用新能源汽車,還可以享受交通便利。南京提出,今后,在執行和制定為緩解交通擁堵而采取的機動車限購、限行措施時,將對新能源汽車給予優惠和便利。具體操作辦法,將通過改進和完善道路交通技術監控系統,配備號牌自動識別系統對新能源汽車通行給予便利。南京將由市城管部門會同物價部門,出臺新能源汽車當日路內停車位免首小時臨時停車費的優惠政策。
鼓勵新建小區同步建設充電樁
想買新能源車,又擔心不能隨時充電?以后不用發愁了!今年,南京將建設各類充電樁3000個(其中直流充電樁800個,交流充電樁2200個)。
在充電設施建設方面,南京提出,鼓勵社會資本進入充電設施建設和運營服務領域,積極推動在住宅小區、酒店、商業區、旅游景區、機關及企事業單位建設充電設施。具備條件的政府機關、公共機構及企事業單位,應當結合新能源汽車配備更新計劃,規劃設置新能源汽車專用停車位、配建充電樁,鼓勵免費為本單位職工提供充電服務。市級機關停車場由市級機關事務管理局統一協調,按照10%—15%的比例建設充電設施,實現市場化運作。
此外,鼓勵住宅區建設充電設施。新建居住小區的停車設施,每個車位均應具備建設新能源汽車充電樁的條件,鼓勵同步建設新能源汽車充電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