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市房管局推出商品房登記發證“立等可取”新舉措,個人房屋所有權證的辦理時限由原來規定的20個工作日縮短到了1個小時。
鄭州市房屋交易和登記中心主任助理趙遂根說,個人辦理商品房屋所有權“立等可取”業務的受理范圍為鄭州市區除高新技術開發區與經濟技術開發區之外的所有區域,“辦理的地點東大廳,也就是鄭東新區聯合置業大廈管局一樓,和北大廳,北大廳在南陽路與北環路交叉口的清華園一樓。”
辦理業務的個人需要提交鄭州市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申請書、受讓方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商品房屋初始登記證明或房屋所有權證、商品房聯機買賣合同、完稅憑證、物業維修基金繳存憑證、房屋分戶平面圖2份以及房屋坐落房號證明等八項材料。
群眾對這種便民新舉措的高效率表示歡迎,“想象不到,現在政府效率這么高,非常超出我的預期。”
鄭州市房屋交易和登記中心主任助理趙遂根說,這項“立等可取”業務是全國除山東青島之外的第二家,未來還會進行適當的業務擴展,“商品房一個小時領證,由于是個新的東西,僅限于商品房,我們進行試點,如果進行可行的話,我們要在行政效能這一塊兒,在其它方面也會更進一步的擴展擴大這一部分的內容。”(張海鋒、栗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