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消委會日前公布的節能燈產品比較試驗活動結果顯示,抽檢12家企業生產的15批次樣品,有4批次樣品存在檢測不合格的情況。其中,中山生產的1批次節能燈因5個項目不合格而上不合格“黑榜”。該廠負責人稱,其廠已經“沒了”,產品之所以沒合格,是因為“國標要求太高”、“低端產品都是這樣”。
省消委會近期,開展了節能燈產品比較試驗活動。“本次比較試驗樣品由省消委會工作人員以普通消費者的身份從市場上購買,試驗樣品共15批次,涉及12家生產企業生產的15個型號規格的節能燈產品”。
公告顯示,本次對節能燈的比較試驗,主要檢驗了廣東中山、佛山,北京、上海、浙江、廈門等多地12家企業生產的15批次產品,檢驗不合格4批次,其中涉及中山制造1個批次。不合格項目包括,初始光效、燈功率、能效等級、騷擾電壓及光通維持率等5個項目。
消委會相關人士表示,針對比較試驗的結果,省消委會采取了相應措施,包括將比較試驗中反映出來的質量問題通報相關監管部門,提請相關監管部門對質量不符合標準的生產企業依法進行查處;同時通知銷售單位對不符合標準的產品進行下架,避免不達標產品繼續流入市場,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加強對該類產品的監督與抽查,為消費者營造安全放心的消費環境;最后,發出消費警示,指導消費者科學選用節能燈產品。
[廠家回應]“國標要求太高”
近日,南都記者以消費者身份致電榜單上唯一的中山企業,中山市小欖鎮嘉虎照明電器廠。該廠唐姓負責人表示,該廠現在已經“沒了”,產品如今是靠其他企業貼牌生產。至于為何其產品會存5項不合格,該負責人表示,“國標要求太高了”、“低端產品都是這樣的”、“這是行業潛規則”。他表示,消費者若要退貨則可以“誰賣給你的就去找誰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