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京市全面推動綠色建筑發展
為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大力推進我市生態文明建設,切實轉變城鄉建設模式和建筑業發展方式,提高建筑能源和資源使用效率,實現節能減排約束性目標,改善群眾生活質量,促進現代化國際性人文綠都建設,根據國家發改委、住房城鄉建設部《綠色建筑行動方案》,日前,南京市結合自然和經濟、社會發展實際,發布《關于全面推進南京市綠色建筑發展的實施意見的通知》,全市政府投資的新建建筑全面實行綠色建筑標準。
推動城鄉建設走上綠色
低碳的科學發展軌道
什么是綠色建筑?市住建委建筑節能與科研設計處負責人介紹,綠色建筑是在建筑的全壽命期內,最大限度地節約資源(節能、節地、節水、節材)、保護環境和減少污染,為人們提供健康、適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間,與自然和諧共生的建筑。據了解,“十一五”以來,我市建筑節能超額完成節能目標任務,新建城鎮民用建筑全部執行節能標準,綠色建筑規模和數量快速增長,既有建筑節能改造穩步開展,可再生能源建筑中應用進入規模化階段,全市綠色建筑工作在全國處于先進水平。目前,我市建筑發展形態正處于由傳統建筑向綠色建筑發展的關鍵轉型期和跨越期,也面臨著一些比較突出的問題,主要是:城鄉建設的能源資源消耗水平高,綠色建筑發展的體制和機制還不健全,缺乏有效的激勵和扶持政策,技術和市場的支撐能力不足。
《意見》要求,全市要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創新驅動、內生增長、綠色發展”之路,按照建設美麗南京和現代化、國際性、人文綠都的城市定位要求,緊緊抓住我市城鎮化和舉辦亞青會、青奧會的重要戰略機遇期,樹立全壽命周期的“四節一環保”綠色理念,強調規劃引領,完善政策法規,加強行政監管,依靠技術支撐,引入激勵機制,通過推動重點項目、重點區域實施綠色建筑規模化應用,全面推動綠色建筑發展,促進全市生態文明建設,引領城鄉建設模式整體變革,實現人與建筑、自然之間的和諧相處。
南京要在全省率先推進綠色建筑發展
《意見》指出南京市要率先在全省全面推進綠色建筑發展,加快綠色建筑區域化和規模化應用步伐。優先推動政府投資建筑、保障性住房、大型公共建筑、八大新城(片)區(河西新城區、浦口新城區、南部新城區、麒麟生態科技園、燕子磯片區、江心洲生態科技島、仙林大學城、下關濱江新區)和四個國家級開發區(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江寧經濟技術開發區、南京化學工業園區、南京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以及省級以上綠色建筑示范區執行綠色建筑標準。另外,因地制宜,分類指導。充分考慮我市經濟社會發展水平、資源稟賦、氣候條件和建筑特點,合理制定我市綠色建筑發展規劃和技術路線,有針對性地制定相關政策。同時,由政府引導,市場推動。加強部門聯動,綜合運用土地、價格、財稅、金融等調控杠桿,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激發市場活力,逐步實現由政府引導向市場需求拉動的轉變。
“十二五”期間綠色建筑發展有目標
首先在新建建筑方面,2014年青奧會舉辦前,累計新建綠色建筑1000萬平方米,30%的城鎮新建民用建筑達到綠色建筑標準要求;“十二五”期間,新建綠色建筑1500萬平方米,2015年末40%的城鎮新建民用建筑達到綠色建筑標準要求。
在既有建筑節能改造方面,2014年青奧會舉辦前,累計完成既有民用建筑節能改造240萬平方米;“十二五”期間,完成既有民用建筑節能改造300萬平方米,其中居住建筑200萬平方米,公共建筑100萬平方米。
“十二五”期間,突出做好五大方面16項工作
(一)著力深化建設規劃引領,實現建筑用地集約化利用
1.堅持科學規劃城鄉建設用地。優先利用城鄉廢棄地,加強低效存量建設用地的再開發,控制低水平分散建設用地;強調用地功能混合,促進城市居住、就業和公共服務等就近配套,降低交通能耗。八大新城(片)區人均建設用地控制在120平方米以內。
2.合理開發利用城市空間。結合城市公共活動中心,以軌道交通站點和地下街為核心,串聯單體建筑地下空間,形成點、線、面結合的地下空間網絡;大型建筑應當按規定設置地下車庫等城市公共配套設施;通過地面基礎設施,引導城市高壓線、鐵路、公路及河道兩岸綠色空間的復合利用;鼓勵建設集約式立體停車場;加強各類管線布局和建設的綜合協調,八大新城(片)區優先統籌推進管線共用溝的建設。
(二)大力提高建筑節能水平,推動綠色建筑跨越式發展
1.率先開展綠色提升計劃。緊緊抓住我市舉辦亞青會、青奧會機遇,力爭將河西南部新城率先打造成國家級綠色生態示范區;自2013年6月1日起,全市范圍內政府投資的新建建筑、新建保障性住房、單體建筑面積超過2萬平方米的新建大型公共建筑、八大新城(片)區和四個國家級開發區內以及省級以上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示范區內的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推行綠色建筑標準,其中超過5000平方米的新建政府辦公建筑應達到綠色建筑評價標識二星(含)級以上標準。
2.科學推進綠色農房建設。加強農村村莊建設整體規劃管理,各區結合自身實際制定村鎮綠色生態發展指導意見;開展農房適宜綠色集成技術的科技研發,大力推廣太陽能利用、圍護結構保溫隔熱、雨水回收利用等農房實用節能技術。
3.積極推動既有建筑節能改造。針對既有公共建筑,突出在大型公共建筑、政府辦公建筑以及學校、醫院等公益性建筑中重點開展采暖、通風、照明、熱水等用能系統的節能改造;政府辦公建筑在改建、擴建過程中,應同步進行建筑節能改造;鼓勵采取合同能源管理模式進行改造,引導社會資金投資建筑節能領域。針對既有居住建筑,主要采取和老舊小區整治出新工程相結合的方式,有計劃穩步推進。各級政府應將建筑節能改造計劃作為一項重要內容納入當地年度老舊小區整治出新計劃,重點開展舊門窗改造、平改坡、外遮陽等投入可控、見效明顯的實用居住建筑節能改造方式,兼顧太陽能熱水、樓道節能照明等分部節能改造方式,有條件的可實施整體綜合節能改造。
4.大力開展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領域應用。積極推動太陽能、地熱能、生物質能等可再生能源以及空氣源熱泵在建筑中應用推廣,持續推進國家可再生能源城市示范建設工作;全市新建十二層以下住宅以及有熱水需求的公共建筑,應按規統一設計、安裝太陽能熱水系統;新建甲類公共建筑應設置太陽能熱水系統、地源熱泵空調系統或太陽能光伏發電系統等至少一種(含)以上可再生能源應用系統;穩步推進新能源在建筑上的應用,支持新建大型建筑工程安裝太陽能光伏發電系統,積極開展國家光電建筑一體化示范工程;優先在河西新城等區域實施電廠余熱冷熱電三聯供。截至2015年,全市每年新增應用可再生能源的建筑面積不少于180萬平方米。
5.創新完善節能監管機制。加強公共建筑能耗統計、能源審計和能耗公示工作,深入開展市級建筑能耗監管中心的建設,實現監測數據的采集、共享、分析和利用。加強能耗測評和節能監管體系工程管理,對于新建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項目實施過程中應同步設計安裝水、電、氣分類計量裝置;項目竣工驗收前,開展能效測評,采集的計量數據上傳至市級建筑能耗監管中心。加強用能監察,確定重點用能建筑單位,實施大型公共建筑能耗限額管理,星級賓館、大型商場和寫字樓等單位建筑面積綜合能耗要在2015年前全面達到本市制定的用能限額標準。
(三)高度重視節水工作管理,深化建筑節水漸進式發展
1.完善建筑節水運行機制。新、改、擴建建筑工程應制定節水措施方案,開展節水評估,節水設施與主體工程應同步設計、同步施工和同步交付使用;加強非居民用戶節約用水管理,對月用水300立方米以上非居民用戶建立用戶用水信息檔案,合理制定用戶用水計劃;積極開展節水型小區、節水型單位(企業)、節水型工業園區的創建。
2.充分利用非傳統水源。綠色建筑及規劃用地面積超過2萬平方米的新建建筑應設置雨水收集利用裝置;充分利用現有污水處理廠的污水集中處理能力,鼓勵和支持區域性中水回收系統的應用。
(四)實施綠色節材系統化工程,延長建筑物生命周期
1.扎實做好墻體材料革新工作。繼續抓好主城區和工業園區“禁黏”工作,到2015年末,全市城鎮范圍內全面禁止生產和使用黏土墻材制品。實行新墻材和保溫系統推廣認證制度,規范新墻材建筑應用。
2.加強綠色建材技術產品推廣。支持綠色建材產業發展,組織開展綠色建材產業化示范;發展和推廣自保溫墻體、高性能防火保溫體系、高效節能新型門窗、外遮陽、高效節能暖通設備、光誘導系統、高效照明燈具等綠色產品和技術;所有新建公共場所采用LED等節能照明;引導高強鋼的發展利用,到2015年末,屈服強度400兆帕以上熱軋帶肋鋼筋用量達到總用量的50%;市區范圍內的各類建設工程應當使用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禁止在工地現場使用袋裝水泥、現場攪拌混凝土和砂漿。
3.提高建筑工業化應用推廣水平。發揮我市建筑工業化技術和人才傳統優勢,重點扶持本地住宅工業化產業基地建設,積極推廣預制裝配式混凝土等建筑體系。政府主導的保障性住房應率先開展住宅工業化應用試點;大力推進住宅裝修一次到位,廉租房、公共租賃房應全面實行全裝修。
4.推進建筑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全市范圍設立5至6個建筑廢棄物集中處理基地,開展建筑廢棄物資源化利用示范。各區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廢棄物資源化利用負總責。落實建筑廢棄物處理責任制,按照“誰產生、誰負責”的原則進行建筑廢棄物的收集、運輸和處理。大力推進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建筑施工、舊建筑拆除和場地清理時產生的固體廢棄物應進行分類處理,并將其中可再利用材料、可再循環材料回收和再利用。
5.嚴格拆除管理程序。對符合城市規劃和工程建設標準、在正常使用壽命內的建筑,除基本的公共利益需要外,不得隨意拆除;拆除大型公共建筑的,要按有關程序提前向社會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五)嚴格建設過程管控,提升建筑環境質量
1.積極推進綠色施工。本文規定范圍的綠色建筑工程,施工過程中應制定并實施綠色施工方案,全面落實文明施工管理要求;嚴格執行《南京市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條例》相關規定,加強施工現場噪聲控制;強化施工現場污水、廢水、泥漿處置管理;嚴格執行《南京市揚塵污染防治管理辦法》和市政府“十條措施”,控制施工揚塵污染,減少因施工產生的揚塵對周邊的影響。
2.控制建筑內外環境質量。嚴格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和建筑物選址的技術規定,確保建筑場地的健康安全;住宅區建筑布局應保證室內外日照、采光和通風的要求,公共建筑不應對周邊建筑帶來光污染;控制建筑物室內聲環境,提高建筑物總體噪聲防治水平;民用建筑室內有害物質限量必須符合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范要求;鼓勵新建建筑發展屋頂綠化和垂直綠化。
據悉,根據《南京市民用建筑節能條例》,市政府還設立年度建筑節能專項資金,主要用于獎勵和支持綠色建筑和園區示范、建筑節能改造、合同能源管理、可再生能源推廣、新農村綠色技術推廣、綠色標識管理等。對于建筑面積超過1萬平方米的二星級以上綠色建筑,規劃審批時可以給予一定容積率獎勵。對于符合綠色建筑星級標準的建筑工程,享受新型墻體材料專項基金全額返退政策。制定全市綠色建筑產品推廣目錄,將本地住宅工業化技術產品、光伏發電產品以及LED節能照明產品等納入全市新興產業產品名錄,同等條件下,政府投資工程和項目優先采購目錄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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