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果你在一家效益不錯的單位工作,而且單位為你繳存的公積金都是按照每一年的最高標準,那么今年你的公積金月繳存額提高到1402元,比去年每月多繳存198元。
近日,南寧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下發了《關于設定南寧市2013年度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上、下限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規定2013年單位和個人月住房公積金繳存額上限為1402元,合計不高于2804元;下限為60元,合計不低于120元。與2012年相比,單位和個人單方月繳存額上限提高了198元,下限提高了10元。
公積金繳存
上限如何定?
自2007年開始南寧市對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上、下限做設定,每年都會公布繳存上、下限額。那么公積金月繳存上、下限是如何計算出來的呢?
記者從南寧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了解到,上限的設定,首先,最高不超過統計部門公布的上一年度南寧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其次要按照南寧市單位和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這個比例為12%。而這兩個條件在2011年之前,分別為南寧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倍,繳存比例為15%。
2011年南寧市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住房制度改革委員會文件桂房改〔2011〕50號《廣西壯族自治區住房制度改革委員會關于調整住房公積金繳存政策的通知》精神,將單位和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從15%調整為12%,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倍調整為3倍。所以在2010年時,南寧市的年度公積金月繳存額上限一度高達1630元,而2011年僅為1111元,到了2013年為1402元,都比2010時繳存上限低。
公積金上下限
如何算出來?
以2013年度設定的住房公積金月繳存上限為例:統計部門公布的2012年南寧市轄區內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為46717元,推算出2012年南寧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為3893元,那么職工月繳存額基數上限=3893×3(倍)×12%(繳存比例)=1402(算出得1401.51四舍五入為1402)。由此設定2013年個人月住房公積金繳存額上限為1402元,加上單位繳存的1402元,合計不高于2804元。
隨著6月25日起,南寧住房公積金貸款月還款額的提高,此次月繳存比例提高后,對于貸款40萬~50萬元的家庭來說還款壓力得到一定的緩解,假設貸款家庭月收入16000元,貸款50萬元,那么按照規定,他們每月至少還款7200元;如果家庭中成員所繳存公積金為最高標準,那么每月還款將可降低到4396元。
此外,2013年公積金繳存下限的設定是根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的規定,住房公積金最低繳存比例為5%以及南寧市公布的上年度職工最低工資。據了解,2012年南寧市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為1200元/月(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全區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桂政發[2013]12號〕),據此,設定南寧市2013年單位和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下限各為60元,合計不低于120元。
中區直繳存比例
有變化嗎?
《通知》還規定,中直、區直等駐南寧市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和繳存基數以及繳存上、下限,可參照中直、區直相關比例政策執行,企業總部不在南寧市但在南寧市有分支機構的,可參照企業總部所在區域城市的相關政策執行。
對于經濟效益確實不佳的單位,按規定比例繳存住房公積金確有困難的,可申請降低繳存比例或者緩繳,但需經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或者三分之二以上職工討論通過,經管理中心審核,報管委會批準。單位經濟效益好轉或規定期限屆滿的,應當及時恢復正常繳存比例。
注:從2011年開始國家近日出臺文件規范國家公務員的各項補貼,住房公積金的繳存上限也在規范之列。根據這一規定,南寧市將上限的繳存比例從15%下調到12%,職工月繳存工資基數上限也由原來的4倍調整為3倍。記者 周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