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在購買衛浴產品之后如果想退貨,此時就會與商家產生一些分歧,而分歧的主要內容自然是在退貨方面的補償問題上。其實雖然只是一個簡單的退貨問題,但是當中牽涉到的東西則是多方面的,做為消費者一定要懂得購買衛浴產品的時候就得做好后期的準備工作,此時要跟商家先商定有關退貨方面的細節,并且通過合同的方式約定,如此才具有真正的法律效應避免出現不必要的紛爭。
近日家住深圳寶安區四季花城的歐小姐就遭遇到退貨風波的困擾,原因就在于她選購的一套衛浴產品在安置的時候才發現并不匹配,因此她要求銷售商給她退貨或者換成其他的衛浴產品。不過銷售商提供給她可供更換的產品竟然是割斷產品,因此歐小姐自然不同意這個處理方法,于是堅決地表示如果商家不讓她自行挑選,那么她就只能選擇退貨。而作為商家對她的退貨意見也表示堅決不同意,除非她賠償商家百分之五十的違約金。當歐小姐聽到這個無理的條件之后當即表示拒絕這個條件,并且聲稱要跟商家對簿公堂,而商家此時也表示愿意跟她奉陪到底。
兩者各有各的說法,歐小姐的意思是賠償違約金可以接受,不過合同上明明寫著百分之二十的違約金,但是商家卻獅子大開口竟然要求百分之五十的比例。另外,合同上當初明明寫著可以更換為其他的衛浴類型,而現在卻只提供給一套隔斷貨,這明顯就違背了當初的約定。我們再看看商家的說法,商家表示陳小姐已經對購買后的衛浴產品進行了一定的使用,也就是曾經試圖按照過衛浴產品,雖然說并沒有對衛浴產品構成損傷,但是這種被使用過的衛浴產品對于消費者來說就已經不算全新的貨物,到時候產品的價格也只能按照低于原來的價格銷售或者重新運回工廠。如此他們的損失也是相當大的,因此他們要求的這個賠償比例也是合情合理的。
有關人士表示商家應該按照當初的合同履行承諾,雖然歐小姐試圖安裝過產品,但是產品依然是完好無損,所以無需進行多余的賠償。最終在當地消費者協會的介入下,歐小姐按照當初合同賠付了違約金。
